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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铁法院联合武铁检察院,运用“枫桥经验”,通过法律监督、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等工作,促成民事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将“终本清仓”落到实处,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
宛某某从事公路货物运输行业,因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宛某拖欠运费,向武铁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债务人向宛某某支付运费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武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宛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宛某某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月,我院裁定追加宛某妻子朱某某为被执行人。因三被执行人暂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武铁法院对三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宛某因不服生效判决多次上访,朱某某因被“限高”不能乘坐高铁而失去一份高薪工作,申请执行人宛某某又因同一事实拖欠另案当事人陈某某运输货款10万元也被限高,双方当事人受案件拖累,事业、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2023年8月,武铁检察院通过民事执行监督,与武铁法院联动开展对该案的调处工作。执行法官与检察官经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确认该案有和解基础。为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消除诉累,检法干警默契配合,分工合作,多次探讨交流,共同研究对策和工作方案,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行程序、法律风险等各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反复组织双方协商修改和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宛某、朱某某于协议签订当天支付首期执行款6万元,申请执行人宛某某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执行法官随即解除对三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财产的冻结、查封措施。双方多年的恩怨纠缠一朝消解,对检法干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武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拘泥于就案办案,充分考虑当事人朴素情感,选取当事人诉累轻、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案,与武铁检察院协同联动,两院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上同向发力,共促矛盾化解。该案的成功办理,既解民事争议“法结”,又纾当事人“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终本清仓”工作中发挥出法检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的强大效能。(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