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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14 09:25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阅读:1483

2019年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广东本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公司)与被告贝思迪大药厂(BruschettiniS.R.L.,住所地为意大利热那亚)(以下简称贝思迪大药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最高法商初1号]。
  本案由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受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张勇健、奚向阳、孙祥壮、丁广宇、沈红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此前,合议庭于4月29日就本案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了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及相关规则。本次庭审持续了三个多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就以下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第一,贝思迪大药厂是否负有召回案涉细菌溶解物的法律义务;若有,贝思迪大药厂是否怠于履行召回义务。第二,本案能否排除本草公司与案外人Aprontech公司签订的《独家经销协议》及其《附录》中关于本草公司放弃对贝思迪大药厂索赔的约定的适用。第三,贝思迪大药厂是否应向本草公司赔偿损失,及本草公司的损失金额如何确定。
  本次庭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覃建宁、刘光萍、张志良、才华等4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有关负责同志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其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案将择日宣判。(杨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