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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武铁法院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组织调研,结合我院实际,探索采用“五步工作法”化解涉铁买卖合同纠纷,涉企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涉铁企业矛盾纠纷审判质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一步:源头入手,诉前解纷。
第二步:因案施策,诉中调解。
第三步:制度创新,助力保全。
第四步:文明执行,多措并举。 在执行案件中,立案前我院加强协调,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期限的“执行冷静期”,令其自行与申请人协商解决,10余件案件款项及时支付,未进入执行程序,为被申请人节省执行费近9万元。 对于少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我院经过研判,认为被执行人信用好,偿债能力强,只是资金回笼较慢,因此,要求执行人员一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筹款,一面劝说申请人给与对方宽限期,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多元解纷系统等方式,多次组织当事人线上协商,促成执行和解,并迅速执结,提高了办案效率,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第五步:司法建议,职能延伸。 通过案件审理,我院承办法官发现某涉铁企业所涉案件中,往往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但存在涉诉案件数量较多、诉前调解成功率不高等问题,我院通过调研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此类工程项目中,合理设置付款条件,缩短付款周期,减轻垫资压力,同时加强合同审查,明确权利义务,减少争议,防止此类纠纷成讼,对于已经形成的诉讼,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作为案件化解方式,提高成效。 该企业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资金回笼,源头缓解资金困难、加强配合诉前调解工作,提升效率、加强合同审查,避免双方争议形成诉讼。今年以来,该企业在本院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企业经营环境得到极大优化。 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和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关键工作,我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小切口〞改革,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将流程再造至最优,将效率提到最高,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最大便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