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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要求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贯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4月3日上午,武铁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武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姚成鑫主持会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黄鹤组织学习了鄂高法发[2024]1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鄂高法发[2024]24号《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实施方案》、鄂高法发[2024]25号《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和《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解读,梳理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及考核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辉简要通报我院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会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部署贯彻落实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的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存在的现实问题讨论发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姚成鑫就我院落实“十条措施”及开展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找准工作定位,主动把司法审判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心大局中来谋划。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部门要做到找准症结,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三是督办落实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严格奖惩考核,奋力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目标。(费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