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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协同”做实多元解纷 保障重点高铁项目服务支点建设

发布时间:2025-05-08 17:13 来源: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阅读:100

千古百业兴,交通要先行。铁路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大局的稳定紧密相连,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也至关重要。为保障全省重大铁路项目平稳建设,助力湖北“建成支点”跑出“加速度”,武铁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四步协同工作法”,处理涉国家大型铁路建设项目纠纷,快捷有效解决工程款相关问题,充分保障劳动者切身利益,确保重大铁路建设项目不因纠纷而停工迟滞,为“轨道上的湖北”建设筑牢坚实法治根基。该典型案例被《湖北法院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工作指导》一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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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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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某西南部地区高铁项目需要,2018年5月,中铁某局集团的某高铁项目经理部与武汉某劳务公司签订《碎石、机制砂加工合同》,约定武汉某劳务公司为中铁某局集团的某高铁项目加工碎石、机制砂,累计加工费用高达千万元。后武汉某劳务公司安排50多名工人参加施工,于2022年9月前如约完成加工任务,但经多次催要,中铁某局集团仍拖欠部分款项未付,武汉某劳务公司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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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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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铁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发现案涉工程为国家重点高铁项目,引导当事人通过“涉企、涉农民工绿色通道”立案,经双方同意,将本案分流至武铁法院“涉铁案件调解室”。因案涉双方为小微民企和央企,武铁法院将案件委派至“武汉铁路运输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指派专门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联系武汉某劳务公司后,通过企业自评了解到案涉欠款近千万元,其中涉及到50多名工人的工资发放,立即通过“涉铁案件调解室”专线对接中铁某局集团,与“总部-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同步协调,向其发送材料,并建立涵盖案涉各方的联系群,确保及时高效沟通案件调解事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托“民庭涉铁类案示范库”,通过类案判决释法明理,逐步引导双方顺利进行对账结算,确定案涉工程款金额近千万元。由于项目甲方工程款尚未完全支付,该款项需要中铁某局集团先行垫付。考虑到年关将至,为及时发放劳务款,让50多名工人过个好年,调解员经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中铁某局集团在年前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于次年6月份一次性支付。案件已按照调解方案顺利了结,工人及时结清工资,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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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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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协同工作法” 

第1步  搭建涉铁平台 三级架构互联

着力打造 “涉铁案件调解室” 多元解纷平台。建立与涉铁企业的专线对接渠道,搭建与涉铁企业“总部-分公司-项目部”三级架构的同步协调桥梁。一旦案件发生,能够立即启动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方信息得以快速流通和共享,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维护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与高效。

 第2步  打通绿色通道 企业自评前置

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效率。建立专门“涉企、涉农民工绿色通道”,快速完成立案、调解、审理流程,大大压缩办案时长,让劳动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拿到应得的劳务报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企业自评环节前置,在调解进程开启之际,企业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初步自评,尤其是针对涉及劳务报酬等对企业经济状况具有显著影响的案件,使调解员能够精准把握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的调解策略,加快调解节奏和进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3步  涉铁类案示范 调解效率提升

构建 “民庭涉铁类案示范库”。民事审判庭将涉铁各类判决案件进行系统分类,建立示范库,以类案示范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利用类案资源对调解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法律专业水平,使其在调解工作中能够更加熟练、准确地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另一方面,在实际调解场景中,通过向纠纷双方当事人直观地举示类案判决,深入阐释法律依据、裁判逻辑和价值取向,以真实、具体且具有权威性的案例为参照蓝本,帮助当事人更加清晰、理性地认识自身的权利义务,有效消除双方在法律认知和利益诉求上的分歧,从而提高纠纷化解的成功率和效率。

 第4步  加强前端治理 审判职能延伸

突出司法建议在前端治理中的作用。民事审判庭针对2024年处理多起劳务公司因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和本质,发现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就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向相关公司发布司法建议书,指出企业在工程劳务款结算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提供务实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合同履行规范化水平。同时,武铁法院深入贯彻“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将审判职能向纠纷发生前端延伸拓展,通过组织企业座谈、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